首页
律师介绍
我的成功案例
事故认定
刑事动态
刑罚分类
犯罪类型
法律咨询
联系方式
手机:
13558332398
13558332398
邮箱:
zuhe_2010@163.com
地址:
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民丰国际大酒店一楼
站内搜索
罪名分析
故意杀人罪犯罪主体
故意伤害致死的刑罚
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致死的界限
故意伤害罪刑法
硫酸泼向高级法院工作人员 故意伤害罪获刑8年
聚众故意伤害罪的量刑
故意伤害罪 如何量刑
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
聚众斗殴 故意伤害
更多
当前位置
首页
>>
律师文集
>>
罪罚轻重
缓刑是否构成累犯
发布时间:
2018年3月13日
广西专业刑事律师
缓刑是否构成累犯
缓刑考验期内又故意犯罪的,应当撤销缓刑,执行原判刑罚。并对新的罪行进行见减后并的原则进行量刑处罚。缓刑考验期内仍然是对刑罚的执行,不属于执行完毕,因此,我认为缓刑考验期内又故意犯罪不适用累犯。
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
1.缓刑与累犯
2.刑法-累犯
3.特殊累犯的构成要件
4.累犯不适用缓刑的法律依据
5.累犯解析
首页
|
关于我们
|
专长领域
|
律师文集
|
相册影集
|
案件委托
|
人才招聘
|
法律咨询
|
联系方式
|
友情链接
|
网站地图
All Right Reserved
广西专业刑事律师
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@2024
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:
13558332398 网站支持:
大律师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