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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意伤害致死的刑罚

发布时间:2018年3月13日 广西专业刑事律师  
故意伤害致死的刑罚
1 、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
2 、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
3 、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4 、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,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,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。具体说来,即在本法条文标有“致人重伤”、“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”等字样的犯罪,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,定罪量刑,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。例如,放火、决水、爆炸、投毒致人重伤的,按本法第 115 条定罪量刑;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的,按本法第 236 条定罪量刑;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,按本法第 238 条定罪量刑;抢劫致人重伤的,按本法第 263 条定罪量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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