乘客到站下车一般需要点时间,但是有些车主因为赶路着急,乘客还没完全下车就启动车子,结果直接导致乘客受伤。那么,这个时候车主能不能走保险理赔程序,我们得先确定乘客是否属于“第三者”。
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,车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后,保险合同中将产生以下三方:
1、保险人;
2、被保险人或者用车的加害人,比如代驾;
3、受害人,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以外的人。
并且,上述的受害人要排除车上的人员,因此,按照实践规定,乘客即属于车上的人员,所以不能按第三者责任险理赔。
另外,正在下车的乘客,虽然跟坐着的乘客不同,但因为也一样在车上,所以也不能主张第三者责任险理赔。
但是,如果乘客已经下完车,在关车门等时间车子启动,导致乘客受有伤害的,那么就会被认定为“第三者”,这个时候可以找保险人理赔。
虽然乘客下车时因为车子启动,导致人身伤害不能找保险人理赔,但是可以找肇事车主要求赔偿金。并且,将要根据人身伤害赔偿标准规定,可以要求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必要的营养费、残疾赔偿金、残疾辅助器具费、被扶养人生活费、康复费、护理费、后续治疗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。
最后,因为乘客下车属于特殊的时间,所以实践中有些保险人会拒绝赔偿,如果人身伤害较大,赔偿金较多的话,那么建议可以积极去法院起诉解决。